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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 | 201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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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国家高新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容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水平。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日)。
3.应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全日制学历(经济类优先),并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4.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开除学籍及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更多详情请查看《2017四川泸州国家高新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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