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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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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检察院批聘用制书记员同意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确定统一招聘9名聘用制书记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现聘用人员不超过40周岁(即1976年8月14日之后出生),非现有聘用人员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8月14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7 年8月14日-15日,报名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到本院2楼大厅报名,本院政治处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
1、笔试: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为客观题,重点考察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的政治素养、与检察业务相关的法律常识(侧重刑法、刑事诉讼法)、实务操作等能力。
2、专业技能考试: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10分钟,语速为10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3、考试时间:8月27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下午14:00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每场20分钟。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命题工作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笔试占总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p#副标题#e#
四、考察
省检察院根据总成绩和招聘人员数量。按1:1.2确定考察对象,后由县检察院考察。
五、调剂
为确保统一招聘顺利完成,省检察院将根据考察对象的总成绩、个人志愿、考察情况等,并结合报考各招聘检察院人员进入考察的数量、各招聘检察院的实际需求以设区市为单位进行调剂。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96-3900875、15859638575
3、本公告由云霄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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