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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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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检察院批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实施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
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计划招聘11人。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8月14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符合招聘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15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政治处。
4、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无刑事犯罪证明,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审查:区检察院政治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p#副标题#e#
考试
1、考试时间:8月27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下午14:00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每场20分钟。
2、考试形式:考试项目包括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二者均实行百分制,命题工作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笔试占总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
3、笔试: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为客观题,重点考察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的政治素养、与检察业务相关的法律常识(侧重刑法、刑事诉讼法)、实务操作等能力;
4、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语速为10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5、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
考察时间定于9月4日至8日。省检察院根据各检察院所有考生的总成绩和各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分配控制数,按1:1.2确定考察对象,交由各设区市院干部处考察。
调剂
为确保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省检察院将根据考察对象的总成绩、个人志愿、考察情况等,并结合报考各招聘检察院人员进入考察的数量、各招聘检察院的实际需求以设区市为单位进行调剂。
体检
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缺额时,由省检察院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结合考察情况进行递补。
公示与聘用
1、各招聘检察院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
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列入检察院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其薪酬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其他事项
1、报考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填报不实、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08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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