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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 | 20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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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范围
从禹州市市直超编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
二、选调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高,勤奋敬业;
2.身体健康;
3.具备选调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 或 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 审计、纪律审查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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