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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 | 201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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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当事业单位的领导?如何选拔?除了传统的组织选拔模式以及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模式之外,今后还可以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
6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明确提出这个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最新方向。
委托遴选 打破上级任用传统模式
《规定》用八个章节,全面规范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人事管理的各个方面。
“选拔任用”章节,《规定》提出:“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可以采取组织选拔、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进行”。
解读:其中提出的“相关机构”指的是哪些?“比如猎头公司”,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解释说。“这是参照企业做法推出的新举措,开辟了一条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新路径,打破了传统的以上级任用为主的做法,意义重大”。
推广聘任制 不吃“财政饭”
《规定》: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解读:“聘任制就代表着非终身制、不端‘财政饭’”,汪玉凯说。
《规定》明确提出“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意味着将逐步打破行政领导人员的“铁饭碗”,“这会提升事业单位的专业化水平。每个单位的行政领导人员岗位有限,以前不少单位都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争着当行政领导,忽略了自己的术业专攻”。
明确任期制 同岗禁超10年
《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并明确任期年限: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
在退出机制方面,四类情形应当免职: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受到责任追究;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解读:汪玉凯认为,任期制和退出机制都在解决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这个难题,“目的都是激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这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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