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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阿荣旗 | 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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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旗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公安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
三、招聘方式和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本次招聘工作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产生拟招录人选。招聘人数与应聘报名人员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5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阿荣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数量。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择优产生面试人选。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择优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1:2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如出现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进入体能测评并合格的考生中择优依次递补。
(二)招聘程序:1、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2、应聘人员报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政审);4、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5、履行聘用手续。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户籍条件:具有阿荣旗生源或在2014年12月1日之前已为阿荣旗户籍。
3、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性别条件:女性。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反应机敏、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烟烫痕迹;无精神类疾病,无传染病史及心脑疾病;身高1.58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
6、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曾受过开除学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的,或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有吸毒史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6、现役军人、阿荣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为2014年12月13日—1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 :—17:00 ,节假日不休息),地点在阿荣旗人力资源市场(阿荣旗人社局一楼大厅)。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同一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需现场填写《阿荣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受托人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所填的报名表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其他要求:在阿荣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时应提供服务证书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初审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公安局和相关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签名确认,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查确定。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阿荣旗人力资源市场(阿荣旗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4年12月21日,逾期责任自负。
六、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3项内容。笔试为主客观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以实测是否达标作为合格标准。
(二)考试内容。
笔试以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主要考试内容。
体能测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和体能。
面试以考察应聘人员头脑机敏程度、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形象等内容为主。#p#副标题#e#
七、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考察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
后加2.5分。
4、在阿荣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四类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5、同时具备两项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只加一项,不累计加分。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时,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笔试加分】+【面试成绩×40%】
3、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进入体能测评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二代身份证。
2、体能测评中,应聘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时立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3、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体检
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人社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应聘人员应在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述各项结果产生拟聘用人员(即:根据总成绩且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择优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产生拟招聘人员),报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将在阿荣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在考录期间弄虚作假和群众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经领导小组确认,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4、凡聘用人员必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五年,方可考虑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而进行工作调整。
十、其他
(一)招聘各个环节的成绩以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均在阿荣政务网上公布。
(二)参照考录公务员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笔试报名费20.00元、考务费50.00元,面试、体能测评考务费各100.00元,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向考生收取(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内财非税【2011】2371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办发【2012】40号文件规定:1.2014届大学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2013届大学毕业生减半收取报名费、考务费;3.贫困家庭应往届大学毕业生须携带相关证明免收报名费、考务费,并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旗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考生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六)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凡能进行网上查询的,一律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否则,视为无效证件;网上暂时不能查询的,需提供证件来源,协助进行查询。
(七)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4217543、4216698
附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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