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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事考试网 | 201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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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原则
我们在讲每类题型时都会有对应的回答模式,毫无疑问,这些模式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产物,有一些基本的原则作为指导,特殊就在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一些完全陌生的题目走到我们眼前,把握这些基本的原则,对提高面试水平,也是有很大帮助的。
1、实事求是原则
回答问题时坚持有一是一,有二是二,客观真实,令人信服,不要说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话、都感觉恶心说不出口的话。我们要求,要适当提升,扬长避短,但反对胡编乱造,弄巧成拙。
2、全面系统原则
坚持辩证法,一分为二地看问题,要冷静客观,不能偏激,走极端。言辞不要绝对化,少用或不用“最好”“最优”“非常|”“绝对”等词,任何事物都是有利有弊的,真理在跨出它存在的条件一步,就会成为谬论。要看事物的两面性,正反两方面都要说。这句话适用于两难类、矛盾类题目。
所谓系统,也是要求我们回答问题时要全面,有全局观、大局观,多做换位思考,多站在领导和对方角度来看。有些事,在局部看是对的,但放在更大范围内就是错的,反之也是这样。正如一个故事说的:一个人拿单位的钱是贪污,几个人拿单位的钱是私设“小金库”,大家都拿单位的钱就是“集体福利”。这个要求,适用于处理个人与组织、下级与上级、全局与局部、部门同事之间的关系处理上。
3、轻重缓急原则
有些事情看来是不能调和的,难以同步同期完成的。但是当我们把这些事情按照重要性和紧急程度来划分一下,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什么时候该做什么,就很容易分别了。这个原则,适用于处理公与私、工作学习家务发生矛盾时,或者几个突发事件需要同时处理的情况下,排出顺序后,就可以做出选择了。
4、科学表态原则
在面试时,很多情况下,都需要作为考生的准公务员进行表态,有时,为了结构的需要和答题的完整,我们也要求大家表态。要把握准公务员的角色,站在题目给定的角度进行表态。这个原则适用于社会现象题,尤其是消极、腐败类现象问题,一些社会热点类、观点类题目都会用到。
其实,面试时有很多这样的基本原则。比如,处理人际关系类问题时,要多作自我批评。回答压力类、人际类、情景类试题时,要和领导多请示汇报,和同事多交流沟通。在不顺利情况下认识分析解决问题,要用到扬弃的原则,就是改进不足,发扬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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