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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事业单位面试:松江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职能职责

未知 | 201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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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事业单位面试专题页:区域面试真题面试备考指导 

一、部门领导
  主任徐卫兴:全面负责党、政工作。主管办公室、人事、财务、交通战备、招投标等工作。
  副主任武涤:分管燃气管理科、燃气所、执法监督科、信访、机关建设。监管全区燃气行业。协管交通战备工作以及机关事务、社会管理事务等。
  副主任杨进:分管建设管理科、公路(市政)建设项目办、凯达公司等工作。
  纪委书记曹喜云:主管纪检工作。分管组织、宣传、武装、综合治理、工青妇等工作。协管人事工作以及建筑建材科、建筑建材业管理署、竣工验收中心。
  副主任沈全林:分管综合规划科、重大工程管理科、公路(市政)管理署、城市路政中队、文件审查中心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行政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和交通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城乡和交通建设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研究,并及时上报。
  2、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编制本区城乡和交通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城乡和交通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项目技术储备;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本区城乡重大建设工程的实施;综合协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城乡和交通建设综合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
  4、负责本区城乡和交通建设维护资金安排管理以及市政工程项目资金安排;负责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建设单位使用粘土砖的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规费的征稽工作。
  5、负责本区区级公路、城区道路、桥梁、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管理;负责管理本区区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工作;负责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施工的行政许可,负责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行政许可,负责车辆或车辆载运物件超过城市道路桥梁限载或通行条件通行的行政许可,负责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标牌、广告牌等非公路标志的行政许可,负责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行政许可,组织公路抢修;负责交通枢纽站、道路客货运站(场)、公共停车场(库)等建设;指导、协调乡村公路建设。
  6、负责本区建筑建材行业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培育和规范建筑建材市场;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和建设工程合同登记、竣工验收的备案;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核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建筑业企业三级、监理企业丙级资质的核准,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7、负责本区燃气行政管理;组织、协调管辖范围内的燃气供应建设和管理,负责燃气销售企业在较大范围内暂停供气和降低压力的审批,负责燃气销售企业针对逾期六个月仍不支付燃气使用费的用户中止供气的审批,承担对燃气供应企业严重违反管理行为的取消审批。
  8、负责本区地下管线的综合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临时架空线架设的备案,负责穿越公路修建桥涵或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敷设各类管线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的行政许可,负责依附城市桥梁架设管线的行政许可,负责道路范围内各类综合管线项目的监督管理。#p#分页标题#e#
  9、负责本区城乡建设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城乡建设节能项目,负责建设单位建筑节能竣工验收的备案;研究拟定城乡和交通建设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本区路政管理;负责挖掘、临时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的行政许可,负责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的行政许可;组织实施路政执法。
  11、指导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扩初设计的审批。
  12、负责本区国防交通工作;负责制定交通战备建设规划和交通体系的战备管理,组织本区国防交通保障;负责国防交通工程设施设计签(审)定、竣工验收和用途改变或报废工作,负责占用国防交通控制用地的审批。
  13、监督检查城乡和交通建设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城乡和交通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处罚。
  14、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委机关行政事务、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委重要会议和文稿的组织工作;负责会务安排、机关信息、文书档案、保密、献血等工作;协调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督促检查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对委领导决定或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负责委机关固定资产、内务和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宋莉电话:57744558
  2、财务科
  编制、审核固定资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审核城市维护费、专项建设费等及委机关经费的预算计划;负责城建、专项、行政等各类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本区城乡和交通建设维护资金安排管理以及市政工程项目资金安排;监督、指导委属单位财务运行和资金管理;组织和协调下属单位资产划拨、分割、清理、清算及产权登记工作;负责委系统单位的内部审计、专项调查;参与和配合对本系统内重大项目的外部审计及调查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唐可军电话:57744528
  3、综合规划科
1、负责本区市政道路、公路建设项目前期方案的设计,重大项目建设中涉及规划技术问题的协调和处理。
2、牵头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城乡和交通建设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研究,统筹协调本区城乡和交通建设发展;负责编制本区城乡建设计划,交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监督城乡交通建设规划的实施。
3、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参与区控规和评规论证工作;配合区土地储备中心审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建设征询;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4、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茅峻电话:57744538
  4、建设管理科#p#分页标题#e#
  1、负责编制本区市政道路、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储备项目;综合协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编制本区城市道路、公路的养护、维修计划,协调、督促本区市政道路、公路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以及公路、城市道路竣工项目养护接管移交、道路命名等相关工作;负责城乡和交通建设综合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
2、配合协调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3、牵头组织和协调本区公路、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维护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交通枢纽站、客货运站(场)、公共停车场(库)等建设;组织公路抢修;负责涉及公路、城市道路、桥梁范围的相关设施大中修审批,本区城市道路路政管理和行政许可工作。
4、指导、协调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农村低收入家庭危旧房改造;负责指导乡村公路建设和管理;
5、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闵贵金电话:57740695
  5、建筑建材管理科
  负责本区建筑建材行业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培育和规范建筑建材市场。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负责建筑业企业三级、监理企业丙级资质行政审批的核审工作;负责本区建筑材料发展应用和推广以及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对建筑材料及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监督、管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督促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对建筑业民工工资拖欠的监管;负责推进综合保险;组织、协调建筑行业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对建筑建材行业案件进行查处和举报的处理、回复等;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新电话:57744530
  6、重大工程管理科
1、负责由国家或市为出资和实施主体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联系、协调和动拆迁等相关工作。
2、参与市以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技术问题的协调处理。
3、配合上级部门协调推进市以上重大工程建设进度。
4、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建国电话:57745637
  7、燃气监督管理科
  组织编制本区燃气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管辖范围内的燃气供应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燃气安全和节约使用燃气的宣传;组织相关单位对燃气的质量、压力和气瓶的充装重量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监督燃气企业对安全检查的实施情况;负责制订本区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不定期组织演练;协调处置燃气突发事件;指导相关单位加强对燃气市场的稽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经营燃气行为;组织、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加强对燃气设施的有效保护;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云电话:57744527
  8、执法监督科
  组织和指导有关规章制度草案的起草审核与报批;督促检查有关法规、规章的实施;负责有关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宣传、解释、清理、汇编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执法督促和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监督;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正平电话:57744537
  9、组织人事科#p#分页标题#e#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监督和管理工作;研究、拟定直属单位调整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等;负责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委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负责委系统统战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和编制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工资和福利的管理;检查、监督党内法规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的执行,按照委党委要求,负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拟订计划,组织推进党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武装等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白逢泽电话:57744548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
  2、联系电话:57744558
  3、监督电话:57744501
  4、电子邮箱:jw@songji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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