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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综合 | 200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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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阅读提示】深圳市考试中心针对2009年6月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1.公务员、职员有什么区别?
答: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职员是指由事业单位依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聘用到行政管理职位和专业技术职位的人员。
2.此次职员招考的时间如何安排?
答:此次职员招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31日16:00至6月8日17:00网上报名,6月10日16:00后报考者网上打印准考证,6月13日9:30-11:30笔试,6月17日16:00后公布笔试成绩,6月20日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均由用人单位具体安排时间。
3.此次招考对报考人的身份是如何界定的? 哪些人员应报考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哪些人员应报考社会人员的职位?哪些人员既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也可报考社会人员的职位?
答:市内、外户籍2009年应届毕业生,2009年毕业的留学生只能报考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下列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位:2007年、2008年毕业的深圳生源(包含深圳院校,下同)毕业生;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其它人员只能报考社会人员的职位。
4.此次招考低学历能否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能否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本科”学历的能否报考“大专”要求的职位,“研究生”学历的能否报考本科以下学历要求的职位?高级职称的能否报考中级以下职称要求的职位?
答:本次招考原则上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大专”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则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均可报考;
本次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职称为最低职称要求。如要求为“初级职称”的职位,具有相应的中级或高级职称的人员可报考该职位,但同时要满足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5.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还是按社会人员报考?
答:按公告“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的要求来界定报考身份。
6.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市外户籍人员,配偶是深圳户籍的,是否还要求临聘满3年以上才能报考?是否可以跨区报考?
答:此种情况属于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的情况。此类人员除了须具备干部身份外,报考条件与深圳户籍人员一致。即报考不要求临聘满3年以上,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岁,且可以跨区报考。#p#副标题#e#
7.市外户籍在深圳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临聘满3年以上的临聘人员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其雇用或临聘的截至时间怎么计算?
答: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临聘满3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且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雇员雇用时间截止2009年5月31日,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止2007年12月31日。
临聘时间截止日期与2008年职员招考一致,主要原因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不鼓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临聘人员。
8.龙岗区、宝安区、光明新区户籍的人员可以报考“市内”要求的职位吗?
答:可以报考。“市内”户籍包括特区内和特区外的龙岗区、宝安区及光明新区。
9.报考资格初审时非全日制学历的需不需要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答:非全日制的学历证书资格初审时不需要提供验证证明,但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要提供验证证明。
对在报考资格初审时提供假学历证书的,3年内取消其应聘职员、雇员的资格。
10.报考者深圳户籍的户籍本(户口卡)已经办好,但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且估计到笔试和报考资格初审时仍不能办好,这种情况能否报考?
答:在5月31日之前,已经办好深圳户籍本(户口卡)的报考者,可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深圳的身份证还没有办好的,提供户籍本(户口卡)原件、原身份证原件以及办理深圳身份证的回执原件作为证明。
11.招考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如英语四、六级证书,会计证,职称证等),如报考者已通过相关考试,且已知道考试成绩,但没有取得相关证书,这种情况能否报考?
答:按招考公告的要求:“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2009年5月31日(含5月31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要求的证书。”据此,报考者必须在2009年5月31日之前取得相关的证书原件才能报考,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12.报考者是市外户籍,但属于驻深部队军人的配偶,能否作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如何判定是否符合随军条件?
答:市外户籍报考者属于驻深部队军人配偶的,如果符合随军条件,也可报考要求“市内”户籍的职位。
是否符合随军条件必须到深圳市人事局军官转业安置处进行认定(地址:深圳市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9楼)。#p#副标题#e#
13.双学位的报考者能否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答:如果报考者具有两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也就是说需要四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14.一些医疗类职位有具体执业范围职称的要求,如何确定报考者的职称是否符合?
答:首先看报考者的职称证书是否与职位要求的一致,若职称证书未注明执业范围,可通过审核考生的职称评审表来认定报考者的执业范围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15.职员考试要考《申论》吗?
答:不考《申论》。招考职员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分教育类、医疗类、护理类、一般类四大类,各职位的考试专业均在职位表中注明。
《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的考试复习资料可到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购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电话:83776655)。
16.何谓深圳生源毕业生?
答:深圳生源毕业生是指高考(中考)之前具有深圳正式户籍(蓝印户籍除外)的人员。
17.深圳院校毕业生包括哪几所大学?
答:包括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及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8.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答:报考者可根据职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如果职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如:“经济学类(0201)”,则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及金融学都可报考;如果职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如:职位要求“经济学(020101)”,则只有经济学专业符合职位要求。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没有,报考者须提前咨询招考单位,由招考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及报考者所学专业判定是否符合。
19.能否提供各区或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
答:涉及招考政策问题,应向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咨询。电话如下:
市委组织部:82093036
市人事局:82107225,82001738;
涉及具体招考职位的问题,向各区或市直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咨询,有关咨询电话如下:
罗湖区人事局:25666257;南山区人事局:26542357
宝安区人事局:29996374;龙岗区人事局:28905246
光明新区人力资源办:88211713;
深圳市卫生局:25531455; 深圳市教育局: 82105535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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