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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广东南雄市巡察和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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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雄市巡察和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市委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雄市巡察和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2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南雄市巡察和办案服务保障中心是南雄市纪委监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对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人员,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和资格。

报考人员年龄须在18至38周岁(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1987年6月3日至2008年6月2日期间出生)。

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毕业生报考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2号)文件执行。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无法按时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办理后续聘用手续。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事业单位岗位公开招聘);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参加2023年以来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 公开招聘考试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受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

报考人员须查阅招聘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3日上午9:00-6月9日下午16:00(报名截止时间起至资格初审结束时间前,只补充报名材料,不再新增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条件,登录“2026年南雄市巡察和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https://e.rcrsksta.com/exam?examId=270)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料等流程。

(三)报名上传或提交资料

1.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由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等证件(证明)的扫描版或电子版;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版或电子版;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2026年南雄市巡察和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详见附件2,须本人手写签名)、《2026年南雄市巡察和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3,须本人手写签名)原件或扫描版;

3.报考人员为委培生、定向生、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交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扫描版或电子版(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详见附件4)。

报名须知: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及相关证书证件扫描件。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以社会人员条件报考的,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且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若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不属于最高学历学位年龄条件放宽的情形。

2.南雄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根据岗位用人需求,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可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并在报名表格“备注”栏中勾选“相近专业报考”选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讯通畅。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2026年6月3日上午9:00—6月11日下午16:00(节假日不审核)在报名系统上反馈初审意见。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完成系统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的,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意见为“资料不齐”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完善的,须在2026年6月12日下午16:00前按岗位要求和初审意见补齐整理好并提交报考信息,在此时间截止前不补齐报考资料或补充资料后仍然有欠缺的报考人员,则报考不成功。补充报考资料每人仅限一次。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报名确认和准考证打印

报名确认:请已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于2026年6月17日9:00至2026年6月1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续将无法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已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6月22日上午9: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预览效果图片仅用于报考人员核对个人信息,不能截屏作为笔试准考证使用)。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南雄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6年6月28日,笔试考场设置在南雄市辖区内,笔试具体时间、考场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工作各个环节,请妥善保管好有关证件。

4.笔试以100分为满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通知发布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根据招聘的岗位数量,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入围面试人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在面试开始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请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规定按时参加面试,主管单位不再另行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面试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以100分为满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生面试完后,由评委进行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南雄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情况、岗位匹配度、社会关系、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十、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实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经体检、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一、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为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以及各类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监督电话:0751-3822460。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为“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s://www.gdnx.gov.cn/zwgk/rsxx/zkxx/),请考生在此网站“招考信息”一栏查看招聘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本公告由南雄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751-3837567。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1.岗位表.xlsx

2.报名表.doc

3.考生承诺书.doc

4.同意报考证明(样式).doc

5.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国共产党南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雄市监察委员会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8日

原文标题:2026年南雄市巡察和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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