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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珠海政府 |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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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气象服务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珠海市防雷所、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为珠海市气象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气象局网站(https://weather.zhuhai.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气象服务岗。
(二)招聘人数:2人。
(三)岗位职责:负责气象数值模拟技术研究、精细化预报技术研究、智慧气象服务研究、海气技术分析、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和气象信息服务等工作。
(四)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含国内2025年应届毕业生);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已毕业,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3.所学专业名称(代码):大气科学(A0706)、海洋科学(A0707)。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相关部门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4.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国内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18:00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gqxfwzx@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考生发送邮件后,请及时与工作人员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56-2137896。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需学校相关部门盖章)。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④本人签名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上述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当日或考核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查验报名材料原件,有关安排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756-2137896。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招聘事项通知》等事项,将于2025年10月10日22:00时前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https://weather.zhuhai.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二)招聘方式
1.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拟招人数比例不超过1:1时,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直接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2.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拟招人数比例超过1:1时,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直接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https://weather.zhuhai.gov.cn/)公布。
招聘形式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https://weather.zhuhai.gov.cn/)和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zhrsj.zhu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等未就业毕业生适用)。
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线上电子签约的,由考生提前准备好。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的,按主动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26003。
(二)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递补。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国内2025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境)内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就读,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当年毕业生。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附件:
珠海市气象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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