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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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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省委编委批复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海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技术保障中心、省留置中心为隶属于省纪委监委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海南省纪委监委2家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8名(技术保障中心5名、省留置中心3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体详见《海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8月18日以后出生),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应聘人员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对应的学历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含在校期间院系级以上单位的处分);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非毕业年度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清廉海南网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岗位递补公告和拟聘人选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清廉海南网发布。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清廉海南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9日8:00至2025年8月25日17:00。
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bdGdb(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在同一页面)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3)。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须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清廉海南网。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10月25日(星期六)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025年10月26日(星期日)
09:00-11:00专业科目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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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公共科目笔试连续进行,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其中,计算机岗1为公共科目综合管理类(A类);计算机岗2为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请仔细对照《海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填报岗位。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为准(详见附件6);专业科目笔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不低于60%。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每科分值为15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方法如下: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专业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综合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计算方法如下:笔试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百分制换算后的笔试综合成绩由海南省纪委监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不低于50分。
(6)笔试综合成绩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统一公布,考生通过报名平台查询成绩。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清廉海南网公示3天。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清廉海南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清廉海南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诚信承诺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及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清廉海南网上公布。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或出售考前复习资料。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省纪委监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省纪委监委组织部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
3.考察:考察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清廉海南网发布。
(五)拟聘人选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清廉海南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视情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清廉海南网发布。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实行回避,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本公告由海南省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532589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海南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98-6533689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技术支持:0898-65373722,65351474,65390383(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
海南省纪委监委
2025年8月12日
原文标题:海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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