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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30人公告

衡阳县人民政府 | 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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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文件有关规定和解决我县教育系统人编矛盾突出问题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现面向全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校教师公开选调230人进入县直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

4.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岗位

本次从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230名,具体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1。

三、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衡阳县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校(含2025年待入编的特岗教师和学前教育)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调动条件且所在单位和县教育局同意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其流动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5年8月4日至8月6日,在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衡阳县教育局门户网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衡阳县人社局A栋6楼611室。

3.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至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所需资料:①《衡阳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②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在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所需报名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行留存底稿。

5.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②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经所在学校、教育局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所交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②原已参加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名的人员,同时允许参加县直机关和乡镇事业单位的选调考试。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领取准考证:

2025年8月14日-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由报考人员带身份证原件到衡阳县人社局A栋611室领取准考证。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领取的,可凭借报考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被委托人代为领取。未按期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选调考试为笔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70分)及公文写作(占3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8月16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3.笔试成绩将在"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四)选岗

参加选调考试的考生,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若考试成绩相同,则以考生本人提供的有效二代身份证上注明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年龄大者排名在前,一经选定之后,签字认可,不再更改。

(五)公示

经笔试、选岗程序后,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的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调动和聘用

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对选调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综合考虑其原岗位等级、工作经历、文化程度和任职年限等条件,实行"一事一议",优先确定职员等级;聘用专技岗位的,按照空岗情况和职称情况进行聘用。调入人员均按所聘岗位落实工资待遇。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和县纪监委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为准。

3.参加选岗签字确认后放弃的,按事业单位管理相关政策进行组织处理(具体相关处理办法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公告由衡阳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6817578

中共衡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0734-6827989

衡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4-6835828

附件1:衡阳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衡阳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衡阳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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