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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0人公告

扎赉特旗人民政府 |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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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扎赉特旗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兴安盟直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修订)》,旗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岗位

本次人才引进共提供12个岗位。

(二)引进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扎赉特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以本科学历报名人员毕业院校须为“双一流”建设高校,以研究生学历报名人员要求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有具体要求的详见《计划表》;

4.年龄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

5.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体现的专业须与《计划表》要求的专业一致,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报考;学历和专业层次要与招考条件一一对应,不得交叉使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5.参与或者支持邪教、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盗窃、诈骗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6.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9.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10.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兴安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2.现役军人;

13.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4.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违纪记录人员;

1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16.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有政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才公告、报名、线上资格初审、线下资格复审,线下评估(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ltq.gov.cn)发布相关引才信息。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09:00至7月4日17:00咨询电话:0482-6736270(节假日除外)。

3.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计划表》。《计划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专业参考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网址: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

4.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不得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等其他个人信息);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3)各学习阶段(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习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获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4)具备报名该岗位资格的其他佐证材料。

5.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和预计毕业时间证明,以及相关证书预取得时间说明;

(2)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可不予审查通过。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注册联系方式确保准确畅通,出现错填、无法接通后果自负。

(4)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凡因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评估认定、体检考察以及公示聘用的,责任自负。

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一)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网站上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后一周内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及时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在资格审查栏中说明理由,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

2.《计划表》中涉及的资格条件,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82-6736270(节假日除外)。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6)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时,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交;

(3)资格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进入评估程序。

(三)评估

1.评估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考试类别分为医疗卫生类和综合类,应聘蒙医综合医院岗位测试方向为蒙医理论,应聘其他岗位为综合类,笔试测试方向为综合应用能力。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评估总成绩为百分制,计分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评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根据评估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1.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用人单位负责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1号)及修订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人事(学籍)档案。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比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重点考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应在15日内配合考察组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人员须书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0日。未经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zlt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拟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的;

(2)拟引进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录用的(以组织人事部门下发正式录用文件为准),以及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发现不具备专业技术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

(4)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4.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引进人才,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引进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其他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考生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3.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计划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本次引才工作笔试、面试等评估环节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听信岗位解析等课程内容,切勿上当受骗。

7.本次人才引进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zltq.gov.cn/)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8.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9.本公告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技术咨询电话:0482-8237005

监督举报电话:0482-6736270

附件:2025年扎赉特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中共扎赉特旗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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