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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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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事招公告(R)〔2025〕7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工作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67号)等规定,南京晓庄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其中管理人员2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晓庄学院网站(https://www.njxzc.edu.cn)公开发布。具体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附件:南京晓庄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3.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5月7日至2007年5月14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5月7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11月14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其他有关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键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5年5月7日9:00—5月14日16:00。
2.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所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5月7日9:00—5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5月7日—5月16日期间的9:00—11:30,14:00—16:00。
学校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5月7日—5月16日期间的9:00—11:30,14:00—18: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公告中的“招聘咨询电话”。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5月7日9:00—5月18日12:0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5月19日10: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后,须于2025年6月4日9:00起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7.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笔试日期:2025年6月7日。请报名成功者及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将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晓庄学院网站公布。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要求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党员证明材料等;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南京晓庄学院网站公布。
3.心理测试
资格复审当天,应聘人员参加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该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情况。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结合心理测试结果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南京晓庄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到岗后需服从单位轮岗要求。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入职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由学校在相应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78148
网上报名与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25-83151200
六、招聘监督
南京晓庄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86178111
南京晓庄学院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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