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 | 2024-10-09 11: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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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派遣至丽水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共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41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详见《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派遣制员工招聘表》。
招聘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比选、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6日(工作日08:30-12:00,14:30-17:00)。
报名地点: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莲都区国投公司-莲都区解放街88号)二楼209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8-2810521
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确定报考人员名单。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
总成绩=比选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选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1.资格审核、比选、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我们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如未接到通知,即未通过资格审核、比选、面试、体检和考察,不再另行告知。
2.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因未按时报到、不服从岗位调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2024年度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同岗位、同要求、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递补人员与岗位匹配度不高的,公司保留是否聘用的权利。
4.本公告由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原文标题: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m3Z0sDTsC4qZj1jUH6f7w
国企公众号:yangqiguoqizhao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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