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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 |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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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2021年4月12日17:0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要求,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参加2021年5月22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1:2021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人计划表.xls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二)其他非定向招聘岗位,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66个岗位共计划招聘102人。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 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4月6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中明确的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4月1日起,可登录防城港人才网点击招聘公告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以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2021年4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防城港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报名操作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如实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有关报考注意事项,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否则造成复审不合格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2021年4月13日17:00。
资格审查单位须在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事项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市直各招聘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承担全部责任。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3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9:00-2021年4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对报考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考试费。
(五)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须经市直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六)网上改报
网上改报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缴费时间截止至19:00。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注意:改报须重新缴费)
(七)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1年5月17日10:00至5月22日10:00。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设定为高级职称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岗位设定为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公开招聘进行分类笔试,共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大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中的六个小类亦为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题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报考者按相应的岗位考试类别参加笔试。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2)对应内容。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自行携带以备使用(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综合情况,按考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组织实施
(1)市直卫生系统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市卫健委制定面试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岗位,其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3)市卫健委须在2021年8月9日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3.面试人选确定
(1)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须经市直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资格复审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中上旬。
(1)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后,由市直各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提供有关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②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市直各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市直各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5.面试时间
2021年8月中下旬。
6.面试地点
(1)市直卫生系统单位岗位面试地点,由市卫健委指定;
(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市直招聘岗位面试地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
7.面试成绩
(1)结构化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8.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9.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市直各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的综合成绩=面试合格成绩。
(一)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1.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3.采取直接考核的岗位人选:按实有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组织考核、体检。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市直各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市直各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须于2021年9月1日前将关于确定2021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拟聘用人员名单的函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原则上本次招聘新进人员的岗位聘用工作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须书面说明原因。
八、工作职责要求
(一)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聘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
(四)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招聘部门及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设置。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联系方式
(一)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0-2828732(招聘政策咨询),0770-3235192(报名技术咨询)。
(二)监督电话:0770-3235133。
附件1:2021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人计划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市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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