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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 20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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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力度的工作要求,现面向省内14所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为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财经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北华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化工学院、通化师范学院、吉林医药学院等高校的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自学考试等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2.招聘对象除具备报考资格条件外,需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得参加招聘;与招聘单位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予以回避。
二、招聘流程
1.报名与资格审查。有意向报名的可在本校官网或“辽源·智慧党建”网(https://www.jllydj.gov.cn/)下载并填写《辽源市高校人才定向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报名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小2寸蓝底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rcdx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姓名”,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经资格审查确认后,确定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2.考试。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辽源市高校人才定向招聘报名登记表》及疫情防控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作为确定应试人员取得面试资格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拟聘人员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通过加试确定。
(1)笔试
报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需参加笔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招聘计划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5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不设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超过20人,需加试笔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5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侧重于测试考生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需在笔试当日提供《2021年辽源市高校人才定向招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及《2021年辽源市高校人才定向招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见附件)。笔试当天正处在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谈”(部分教师岗位增加“讲课”环节,其他岗位增加“专业能力测试”环节)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方式、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成绩。
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当日提供《2021年辽源市高校人才定向招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及72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当天正处在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同一职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市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从严审核学籍档案。
4.签订就业协议。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最终提出拟聘用的初步人选,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5.体检公示。初步人选按照相关规定体检合格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体检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出现问题的,解除三方协议。
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职位人选空缺的,视情况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递补。
6.聘用。待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集中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1年12月31日前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以学历、学位证书印发时间为准),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政策
1.免收报名、考试、体检等相关费用。
2.本次招聘人员统一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由市委组织部跟踪管理培养。行政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适时推荐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3.本次招聘人员在辽工作5年内,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博士可享受当年每人每月1000元津贴,硕士可享受当年每人每月500元津贴。
4.本次招聘人员被确定为“辽源市优秀大学生人才”的,额外享受当年每人每月200元津贴。
5.本次招聘人员具备“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毕业高校均需是“双一流”建设高校)学历学位的,在辽工作满5年落户辽源,并以本人名义购房,且居住满5年的,可领取住房补贴。博士一次性补贴8万元,硕士一次性补贴5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连续5年被确定为“辽源市优秀大学生人才”,并在工作所在地购房,可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5万元。
6.本次招聘人员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7.本次招聘人员享受《服务创新转型发展“152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中明确的人才优惠政策。
招录相关政策与工作程序由辽源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37-3316007
17704370009
13943749656
附件:
附件3-2021年辽源市高校人才定向招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4-2021年辽源市高校人才定向招聘面试考生告知暨承诺书.docx
附件5-2021年辽源市高校人才定向招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x
辽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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